平易近初祭孔及其窘境:以湖南長沙為例
作者:龐毅(浙江年夜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歷史學博士后)共享空間
來源:《原道》第36輯,陳明、朱漢平易近主編,湖南年夜學出書社2019年4月出書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八月十三日辛亥
耶穌2019年9月11日
內容撮要:在帝制中國,祭孔儀式很是盛大。辛亥反動后,長沙的祭孔雖然有短暫的中斷,但很快獲得了恢復。
出于奉行教化、整合社會的考慮,湖南歷屆當局均比較重視祭孔。不過,在當局奉行的“鞠躬禮”與傳統的“三跪九磕頭禮”之間產生了新舊之爭。
隨著學校教導的發展,文廟祀產也越來越多地成為辦學的資產,文廟獨立祭孔的才能越來越弱。后祭孔典禮的如期舉行,除當局推動外,重要仰賴的是學宮董事會。
在軍隊對文廟的破壞、祀產興學和報刊輿論的沖擊下,祭孔活動窘境重重。最終,在1927年國平易近反動的佈景下,國平易近黨以強年夜的現代話語做政治動員,祭孔活動被視為“封建科學”而結束。
本文以長沙為個案,探討平易近初長沙祭孔的演變及其緣由,檢視平易近國初年長沙1對1教學祭孔的實際情況及其所遭受的窘境,并藉此探討傳統與現代之間的張力。
關鍵詞:祭孔;湖南;長沙;傳統;現代;

(長沙府學宮遺址)
在帝制中國,祭孔儀式很是盛大。“國家崇儒重道,廟祀孔子,用王者禮。令全國郡邑守長通得祀。”[1]同時,各地皆設有文廟祭孔。“全國郡縣皆設文廟,朔看行噴鼻,年齡致祭。”[2]
辛亥反動以后,祭孔雖然免遭被廢的命運,但卻也遭受到史無前例的危機。迄今為止,學術界對平易近國初年祭孔的討論頗多,重要集中在“尊孔復古”思潮和“打垮孔家個人空間店”兩個方面,[3]對祭孔活動及其現實處境研討較少。
本文試圖在既有研討的基礎上,以長沙為個案,檢視平易近國初年長沙祭孔的實際情況及其所遭受的窘境,并藉此探討傳統與現代之間的張力。
一、平易近初長沙祭孔的演變及其緣由
1911年辛亥反動以后,清代的祀典軌制基礎被廢除,但文廟祭孔仍被保存。1912年,南京臨時當局通令,“文廟應暫時照舊致祭。惟除往拜跪之禮,轉業三鞠躬,祭服則用燕服”。[4]
但實際上,各地不少處所的官方祭孔基礎陷于停滯。此時長沙的祭孔則進進了一個短暫的平易近間祭奠時期,由湖南傳統士紳維持。誠如當時長沙《船山學報》所記載:“平易近國肇興之年,孔子祀典不絕如縷。”[5]直到袁世凱頒布一系列的尊孔政令,長沙的祭孔活動才又進進官方祭奠時期。
長沙祭孔典禮的執行,與當時北京當局所頒行的尊孔政令親密相關。1913年6月22日,袁世凱頒布“臨時年夜總統令”,表現要“查照平易近國體制,根據古義,將祀孔子典禮,調和至當,詳細規定,以表愛崇,而垂久遠”。[6]
11月26日,袁世凱發布尊孔聚會場地典禮令,宣稱“溯二千余年,歷史沿襲,率循孔道,奉為至圣。現值新邦肇造,允宜益致愛崇”,“一切衍圣公暨配祀賢哲后裔,膺受前代榮典、祀典均仍依舊”。
1914年2月7日,袁世凱又發布總統祭孔令,規定“以夏時年齡兩丁為祭孔之日,仍從年夜祭,其禮節服制祭品,當與祭天一概。京師文廟應由年夜總統主祭,各處所文廟應由長官主祭”。[7]
在中心政會議室出租令的引導下,長沙的祭孔典禮成為長沙歷屆省、縣當局的主要活動。以湖南省的祭孔典禮為例。湖南省當局祭孔典禮普通在長沙府學宮舉行,并由督軍或許省長主祭。
平易近國初年,在歷任督軍和省長的執政時期,均把祭孔作為其政內的主要活動。譚延闿三次督湘,在其任內多是躬親祀孔。
1917年春丁,“昨譚省長已決定于今日拂曉,親往圣廟恭詣行禮,以崇祀典”,[8]1920年秋丁,“譚兼省長屆期躬□□禮,并委曾政務廳長陪祀東廡,委長沙知事陪祀西廡”。[9]
即使是有“禍湘”之稱的外來軍閥張敬堯,也對祭孔高度重視。1919年秋丁之期,“張兼省長先期令知長沙縣知事,按照舊例,預備祭品。是日八時,委任省公署內務科長胡汝霖,赴圣廟恭行代祭”。[10]

(張敬堯)
督湘六年之久的趙恒惕,亦把祭孔作為其重要職責之一。1924年春丁之期,“趙省長因示崇重起見,特親身主祭,吳內務司長、長沙縣知事、李秘書長等分廡陪祀,極為盛大”。[11]
除由省長親臨祭孔典禮現場外,省當局還會頒發祭銀和祭品等,以保證祭孔典禮的順利進行。“玄月七日為秋丁祀孔之期,例由鈞署飭行財政廳頒發祭銀三百兩,以崇祀典。”[12]
“明日為上丁祀孔之期……昨省署特恭制束帛十六端,鈴印頒發該圣廟治理收管,以便屆時應用而昭鄭重。”[13]亦可見官方對祭孔的重視水平。
祭孔之所以遭到湖南歷屆當局的重視,一方面是官方欲借其奉行教化,維護社會次序。正如當時北京當局奉行祭孔的解釋所言:“用以表現俾知國家以品德為重,群相興感,潛移默化,治進年夜同。”[14]
另一方面,湖南當局之所以執行這般徹底,與湖南當時的社會環境有關。平易近國初年,湖南是南北軍閥混戰的重要戰場之一,執政者試圖通過祭孔停息戰亂所形成的社會動蕩。
二、鞠躬還是跪拜:祭禮的新舊之爭
“儀式作為一種社會行為,隨著時代的變遷,它必定會隨著人們思惟觀念的分歧、崇敬重點的分歧及儀式參與者的分歧而有所變化。”[15]
平易近國祭孔儀式變化最年夜者,莫過于改三跪九磕頭禮為鞠躬禮了。帝制時期,祭孔采用三跪九磕頭禮,平易近國肇興,廢除跪拜禮,轉業鞠躬禮。平易近國北京當局《祀孔典禮》規定,祭孔以四拜三行禮替換三跪九磕頭禮。
但袁世凱稱帝期間,禮制掉效,實際下行跪拜禮,“一切獻帛、共享會議室獻爵、受福胙、焚燎等事,均仍如舊制,除迎神、送神則系三跪九叩禮,余均系一跪三叩”。[16]
鑒于此,1916年9月,內務部通令各省,請求廢跪拜行鞠躬,“各省省長鑒,準浙江呂省長真電,內開原訂祀孔典禮,如拜跪及祀服等項均與現制分歧,擬除往拜跪行三鞠躬,改祭服為禮服等語。
因時制宜,本部極表批準,現訂為迎送神各三鞠躬,讀祝受胙各一鞠躬。正獻、初獻服年夜禮服,陪祀各員服常服。本屆秋祭在即,即行照此辦理”。[17]
但在長沙祭孔典禮中,是跪拜還是鞠躬始終存在反復,在當局規定與實際操縱之間,年夜相徑庭,折射出傳統與現代的緊張關系。
雖然當局有明文規定,但長沙各學宮在祭孔儀式的實際操縱中并未徹底執行。長沙進行祭孔的地點重要有三處,除前文提到的長沙府學宮外,還有長沙縣學宮和氣化縣學宮。對于祭孔行何種禮儀,長沙府學宮的態度起著引領感化。
據長沙《至公報》報道:“長沙府學宮為長沙十二縣私有之文廟,自平易近國以來,對于祀孔改為鞠躬,該學宮以載在丁祭譜只要三跪九磕頭之禮,是以年年演禮仍用三跪九磕頭。”[18]
不過,實際情況更為復雜。面對當局規定,府學宮也不是置若罔聞,而是采用了變通的辦法:平時行三跪九磕頭禮,“及至各長官來廟與祭,又用鞠躬”。[19]
但“常常臨時變更禮節,不無錯亂之處”,[20]為了堅持三跪九磕頭禮,于是長沙府學宮祭孔自行承擔,不消官方出資祭奠。“府學宮自近年以來,自愿犧牲公眾津貼三百元不要,改為紳祭,仍用三跪九磕頭禮,已經數載。”[21]
在長沙府學宮的領頭之下,善化縣學宮亦轉業跪拜禮。在新舊儀式之間,長沙縣學宮對祭孔儀式行何種禮儀反復不定,“昨日秋丁之期,長沙縣學宮因奉內務部通令,仍改為四拜再進禮”。[22]
到了1922年,長沙縣學宮經討論,也決定與府學宮堅持分歧。
“前幾日為孔子春丁之期,長邑學宮董事等先期三日具柬邀請同邑人等前去訓禮”,“該學宮考核朱某發表意見”,“朱考核主張變更禮制,改四拜為三跪九磕頭,謂系府學宮朱某之意,善邑學宮從之。
長沙學宮亦宜模仿,后經年夜眾討論,有主張仍舊者,有主張變更者,最后結果年夜體仍照舊式惟將四拜改三跪九磕頭,祝文改用前清舊祝”。[23]
便是說,在1922年春丁之后,長沙府、長沙縣和氣化縣學宮祭孔儀式均轉業跪拜禮。
湖南省當局和長沙縣當局對祭孔行三跪九磕頭禮的默認。1923年,時任湖南省長的趙恒惕突然要到府學宮參加丁祭。“趙省長前日忽飭財政司送洋三百元于府學宮,定要親來與祭。”

(趙恒惕)
在經過緊張的商討之后,府學宮仍堅持行三跪九磕頭禮,并把預將禮節呈報省長公署。若何行禮又擺在了省署眼前,由于相關文獻缺少,我們無法獲知省署內部能否有過爭論,但從最終結果看,依照府學宮呈報禮節行禮占了上風。
是日拂曉,“省長率領各分獻官等官到廟,由該廟贊禮員依照丁祭譜所規定順次行禮”。同日,長沙縣學宮祭孔由“長沙縣知事周瀛干主祭”,“亦照三跪九磕頭行禮”。[24]
在學宮董事堅持下,對祭孔儀式游離于國家與平易近間二者之間狀態的處所當局最終傾向后者。
西學東漸以來,中國傳統的跪拜、叩頭等禮節不斷遭到批評。辛亥反動爆發后,中華平易近國南京臨時當局明令廢除社會來往中的跪拜、相揖和請安等舊禮節,轉業鞠躬禮。[25]
這也逐漸為社會所認可和接收。但在長講座場地沙祭孔儀式中,現代禮節卻遭到了頑強的抵抗。祭孔儀式是經過很長時間構成的規范,非普通禮節可比,具有神圣性和長時性,是傳統社會中具有代表性的要素。
伴隨政治的變革,禮儀被強迫請求改變,但鞠躬禮在祭孔儀式中奉行掉敗(至多在長沙這般),則表白傳統文明氣力的延續性。
舊禮儀的勝出,除傳統儀式的延續性外,更主要的緣由能夠是學宮董事會的堅持。長沙各學宮董事會重要由傳統的士紳組成,在科舉時代都獲得過生員及其以上的功名,祭孔是其踐行對傳統認同的一種方法。
同時,學宮董事會把持了學宮的田產和房產,使得其在經濟上堅持很年夜的獨立性。據報道,僅長沙府學宮,每年收租谷就達六千余石,房租五千余串,除繳學費錢外,其余均作為歲修祭奠之費。[26]經濟上的獨立,這也是其敢違背當局規定的主要緣由。
三、多元交織下的平易近初祭孔的窘境
在歷年祭孔典禮如期舉行的同時,祭孔活動又面臨諸多危機。
起首是軍隊對文廟的破壞。翻閱平易近國初年長沙的報紙,我們會發現大批有關軍隊對文廟破壞的報道。長沙府學宮,“近日因廟內駐教學扎軍隊,不知若何忽見該項祭品、樂器、藍衫等件沿街發賣”。[27]
長沙縣學宮,“因近年以來,年夜成殿為軍隊所駐扎,梁榱棟壞,頹屺不勝”。[28]不限于長沙,湖南其他處所文廟亦遭到軍隊破壞。在衡陽,“俎豆馨噴鼻之地淪為戎馬蹂躪之場所”。[29]
寶慶文廟“被兵毀損,殊深慨嘆”。[30]軍隊的破壞對文廟祭孔可否如期舉行天然會形成影響。可是,文廟被破壞后還可以重建,文廟被占領還可以使其遷出,所以說軍隊的破壞于祭孔來說,只是短時期的影響,不克不及最基礎上撼動祭孔。[31]
于祭孔來說,比軍隊破壞更嚴重的是在現代教導名義下興辦的舊式學校。平易近國成立之后,伴隨各類學校的樹立1對1教學,孔廟祀產逐漸成為辦學資產。以1921年岳麓書院孔廟祀產一切權問題導致工校、孔廟之間發生的糾紛為例,透過祀產之爭,我們可以進一個步驟提醒祭孔在平易近初的走向。
湖南省公立工校校長賓步程以岳麓書院為辦學基地,在清查岳麓書院產業之時,發現貢院坪南門外衡宇墻基豎有書院歲修的石碑,便請求警署令租房的佃戶向工校立約收租,并獲準。
而此衡宇系岳麓孔廟祀產,房租向由孔廟祀產公董事處治理。祀產公董事凌奎耀“以該產為處所私有,且與孔廟古跡日廢有關”,向省議會請愿,并呈省署警廳暫緩執行。[32]
接教學場地到凌奎耀等的請愿后,湖南省議會對這一問題展開了討論。
議員彭熙治認為“麓山孔廟公產系祀孔特□財產,工校惟請準以書院院址辦學,未許將書院財產交其保管,該項公產系圣廟祀費,自應由董事經管。該工校何能不問性質與手續,請求警廳強迫換佃。本會□保全圣產,以維持古跡祭奠之永遠,免開借公奪利之漸”。
議員謝光焯認為,“為保全名勝古跡并維持議決圣廟財產維持案起見,應由會解決保管方式”。[33]
最終,經表決,年夜多數議員認為應交內務股審查之后,再行定奪。不過,省長公署做出了有利于工校的決定。
其以“孔廟祀產原由岳麓書院劃撥,系屬省有財產,與處所財產性質分歧,該經理人系由何方推選,抑系私家組織,每年出入盈絀究屬幾何,敝署既無案可查,彼方又匿不報告”,[34]
祀產即系省有,“本署應有考核處理之權”為來由,一方面委任賓步程和省教導職員何炳麟為接受治理圣廟祀產委員,另一方面命凌奎耀等交出祀產契據及支出押金、租佃等。
“本署為保留祀產起見,除查照省議會十年一月議決保管祀產辦法五條辦理外,特加訂治理條例,咨復省議會變更經管方式,并委省教導會職員何炳麟及工業專業學校校長賓步程會同接受經理在案,合行抄發條例,令仰該紳等即使將祀產契據及支出押金佃租一概交出,并將歷年出入數目詳細列表具報。”[35]
由此引發對孔廟祀產進行清算的舉措。“岳麓山文私密空間廟祀產,其一切支出,久已無賬可稽,前經教導會呈請省長組織保管委員會,已由省署委托何炳麟、賓敏該二人為保管委員,并志各報,
茲該委員會已著手清算,一切貢院一帶及碧湘街之房產,均于玄月一日起,接受掌管,有不受清算者,即實行勸令搬出,聞省署已命警署會同辦理云。至麓廟四周之田產,將于今年起收租,其房田各業均已派人測量繪圖,以便存記。”[36]
經過一年多的調查、討論,岳麓書院孔廟祀產,無疑所有的撥歸學校。由于史料缺少,凌奎耀等孔廟祀產治理人能否再有據理力爭,此中具體過程無從得知。
從長沙《至公報》的報道來看,孔廟祀產問題,由工校和孔廟二者的糾紛,變成了工校和湖南年夜學校產之爭。“工業專門校長賓步程與前湖南年夜學籌備員易培基為岳麓山官產一案各有呈詞,已志前報,茲昨省長已將該田斷歸工校管業。將易培基所呈,完整批駁。”[37]

(易培基)
在這一結果公布之后,易培基仍沒有放棄,最終省長指令,岳麓書院孔廟祀產留作湖南年夜學建校基礎,暫歸工業學校治理。
“查此案前據財政廳查明呈復,當經本署清楚指令,并分行按照在案,自應按照前令,迅將前林省□發給執照,繳署作廢,業價五百元,果系私家籌繳,俟執照繳署,即使令廳照發。
惟該員歷年實收租谷,究有若干,變價若干小樹屋,開支若干,未據清楚聲敘,亟須造具清冊賷署查核,以重公款。至該項田產,留作年夜學基礎,事原可行,在年夜學未成立以前,仍應暫歸工業專門學校代為保留,將來年夜學成立,再行撥歸年夜學管業可也。”[38]
祀產是文廟祭奠和治理之經濟基礎,麓山孔廟祀產的歸屬表白:在當時,祭孔之主要性與學校教導無法比擬。在“廟學之爭”中,雖然孔廟祀產董事會以“保護古跡”力爭,家教但省公署以祀產系“省有財產”,從法令上否認了孔廟祀產董事會對祀產的一切權。
在教導會和省公署的支撐下,工校壓倒孔廟,獲得了祀產的一切權和治理權。岳麓祀產之爭,反應出當時祭孔位置的降落,現代教導主要性的凸顯。雖然傳統文廟寓教于學,構成左廟右學的格式,廟產很年夜一部門也是用于支撐處所參加科考的士子,但祭孔的祀產始終獨立。
岳麓祀產事務并非孤例。在面對軍隊時常侵占文廟時,長沙縣學宮即改為長沙師范以圖保留。
“長邑諸人等見圣廟之淪夷,圖保留之計策,昨邀集全縣紳耆長者,公同議決,將長沙師范移設該處,一切明倫堂、鄉賢祠、文昌閣等處,均改為校舍,惟原有匾額概不得取下,保留前代之古跡。”[39]
而常德文廟,也被改成設淺顯教導館。[40]此外,文廟祭奠載在祀典,官方也屢次出臺保護訓令,但這些都沒有較強的約束力。
除處于戰爭時期外,更為關鍵的是時代話語的變化,教導成為時代的主題。從文廟的轉型來看,其求得保存的要素不是“尊孔之道”,而是改成現代學校和淺顯教導館等。
雖然本意是保護文廟起見,但從中折射出新時代下價值觀念的變遷,現代教導成為比祭孔主要得多。
假如說文廟祀產用作教導經費是因為現代教導重于祭孔的話,那么報紙輿論對祭交流孔的選擇性報道,則是直接對祭孔的沖擊。
起首是打破祭孔的神圣性。1924年9月9日長沙《至公報》登載了一篇《文廟與祭記》的文章。簽名“駿人”的作者把筆鋒首指倡導祭孔最力的士紳。與士紳固有的抽像分歧,他們是“一班肥且碩年夜的老紳士,裸體露體,放口年夜嚼,年夜盆年夜盌,上手即有勢如破竹之狀態,聯湯帶水,進口簡直點水不漏。”
其他參與者似也是為了吃而來。“自治女校牽出三四百女學生來,說什么往和孔夫子磕頭,可以討些肉吃,排班豎立,誠壯觀也。”而神圣的祭孔殿堂,成為了小孩子辱罵廝打的場地。
“一群不倫不類鉅細孩子,圍做一團,爭著致祭過后的貢品,有的拳打腳踢,搶看了一年夜包,有的罵娘罵爹,一點都沒有獲得,鬧得滿殿紛紛。”[41]
祭孔執事人員似乎也是為了祭品而來。1926年長沙《至公報》登載的《長郡學宮觀禮記》稱:“合戶之后,執事贊禮人等年夜搶其祭品。”[42]
其次是對孔子抽像的“臭名化”。在1924年7月25日和26日的長沙《至公報》中,連續登載了《孔夫子的操行之觀察》一文。
該文以大批例子證明,孔子是一個好色、諂媚、慳吝、好走、衛生、酒囊飯袋、嗜殺的人。通過這些例子,作者無非是要把孔子搬下神龕,如其所言:“眾人口口聲聲尊孔,以為他老師長教師是一個神圣不成侵略的人,但以我的目光看起來,其實也與現代的人物差未幾。”[43]
別的1對1教學,對參與祭孔的人員也不無諷刺。長沙《至公報》記者在報道1922年春丁祭孔時,以《堂哉皇哉之祀孔典禮》為題,認為參與祭孔的教師與律師“一班所謂新人物者都有此絕年夜本領,孔老圣人門中又多幾許人才也”。[44]
不論是對祭孔目標性的質疑,還是對孔子抽像自己的抨擊,報紙輿論對祭孔的神圣性之沖擊都是史無前例的。
報共享會議室紙輿論沖擊的影響有多年夜很難評估,但可以確定的是,這種輿論的出現逐漸導致祭孔的正當性不在。上述報紙中的言論,舞蹈教室顯然與新文明運動以來對孔子的批評有關。不過,真正危及祭孔的還不是報紙輿論,而是“國平易近反動”。

(北伐戰爭)
1926年,國平易近黨北伐在湖南獲得勝利不久,即以“打破封建思惟、建設平易近主政治”[45]的名義,先后將長沙孔廟祀產完整用于興辦教導,并結束年齡祭孔典禮。
國平易近黨黨部以興辦教導名義,起首將學宮祀產充作教導經費。長沙市黨部主張用作辦布衣教導,“長沙市黨部第二次代表年夜會議決,將貴宮祀產,提作市教導局布衣教導經費”。[46]
長沙縣黨部主張用作辦男子教導,“湘陰、瀏陽、醴陵、湘潭、湘鄉、寧鄉、益陽、攸縣、安化、茶陵,各縣縣黨部、教導局、女界聯合會并轉各團體均鑒:
長沙府學宮產業,前經敝部議決,作為開辦長郡男子教導經費在案,茲據該學宮董事會齊電所稱各節,尤有從速解決之需要,務希貴處分歧主張,以謀男子教導之發展。”[47]
面對國平易近黨黨部的請求,我們并未見到長沙學宮董事會的任何反擊。不久,國平易近黨黨部提出了加倍激進的請求。1927年2月底,國平易近黨長沙縣黨部致函長沙、善化學宮,請求結束祀孔。
其函云:“查學宮舉行年齡祭孔,系承專制時代、封建思惟之遺意,蓋以孔子為君權擁護論者,故為專制君主所推重,欲以此范圍人心,延長其帝王萬世之業。
現反動時期,亟應打破封建思惟,建設平易近主政治,故代表封建政治之領袖,已無崇尊之需要,年齡祭孔事等幽默。茲經本會第十四次執委常會議決,學宮祭孔,應即結束。案經公決,相應函達貴署,請煩查照轉緘長善兩學家教宮,即將祭孔結束為荷。
又長沙縣教職員第一代表年夜會議決,圣朝年齡兩祭,用費多金,實屬無益,應一概結束。當經公推代表龍君佩璋,許君金柏,盛君先茂,余君□五,前來禁止。案經公決,相應函達,即煩查照辦理為荷。此致長善兩學宮執事前生。”[48]
派員前來禁止,可見制止祀孔的力度。湖南省黨部則提出各縣府縣學宮產業移交各縣教導局作教導經費,在必定水平瑜伽場地上說,是對祭孔最基礎上的打擊。干城縣“提議準省黨部函請通令各縣將縣府學宮產業移交聚會場地各縣教導局作教導經費一案”,“經第四十一次省務會議議決”,“各縣學宮及其產業概交縣教導局保□,除酌留祀產外,悉作教導經費”。[49]
這成為整個湖南包含長沙在內,由官方倡導祭孔變為官方限制祭孔的轉折點。在前文關于“學宮董事會”的討論中,我們發現祭孔順利進行很年夜水平上依賴于廟產的存在,而廟產的沒收,無疑對祭孔是釜底抽薪。
到1928年2月,南京當局年夜學院院長蔡元培頒發《廢除年齡祭孔典禮》,官方祭孔告一段落。
總而言之,平易近國初年長沙的祭孔典禮雖然盛大,但已經是窘境重重。出于奉行教化、整合社會的考慮,歷屆當局均比較重視祭孔,并在學宮董事會的堅持下繼續運作,甚至在新舊禮儀的爭執中,舊有的“三跪九磕頭禮”一度獲得官方的默認。但由于戰事不斷,軍隊成為文廟的最年夜破壞者。
隨著學校教導的發展,文廟祀產也越來越多地成為辦學的資產,文廟獨立祭孔的才能越來越弱。這些都折射出文廟祭奠效能的減弱和位置的降落。
在現代報刊輿論的沖擊下,祭孔典禮的神圣性減弱,其符合法規性也不斷遭到質疑。當1927年國平易近反動發生之時,國平易近黨以“打破封建思惟,建設平易近主政治”強年夜的現代話語做政治動員,文廟祭孔就很難發聲了,結束祭孔也就順理成章。
注釋:
[1]劉采邦等修纂:《私密空間同治長沙縣志》卷13“秩祀一”,岳麓書社2010年版,第214頁。
[2]趙文在等修纂:《嘉慶長沙縣志》卷17“政跡”,成文出書社1976年版,第1542頁。
[3]較新的研討重要有:劉媛:《“五四”新文明運動時期非儒反孔思潮研討回眸》,《文史哲》2003年第2期;林存光:《五四新文明運動與孔子觀念的最基礎轉折》,《孔子研討》2004年第3期;
曾真宇:《“符號共享空間化的孔子”與“歷史的孔子”——以吳虞批孔為中間的討論》,《孔子研討》2005年第4期;宋淑玉:《新文明運動時期陳獨秀的儒教觀》,《孔子研討》2005年第5期;李新宇:《新文明運動為何“覆孔孟”——以陳獨秀為例》,《東岳論叢》2007年第1期。
湖南的研討也不破例,重要集中于尊孔復古思潮的研討,偶有旁涉祀孔活動。鄭焱傳授從葉德輝等湖南守舊士紳尊孔讀經和船山學社弘揚傳統國學兩個方面,反應了平易近初湖南的尊孔復古思潮,但對其主要表現情勢的祭孔活動述及較少。
羅玉明傳授系統研討了湖南二十世紀三十年月的尊孔讀經活動,但其起點是1928年,對此前湖南的尊孔祀孔并未觸及。參見鄭焱:《近代湖湘文明概論》,湖南師范年夜學出書社2008年版,第201-208頁;羅玉明:《湖湘文明與湖南的尊孔讀經(1927-1937)》,湖南國民出書社2004年版。
[4]《南京教導部內務部電》,《申報》1912年3月4日。
[5]講座場地湖南船山學社編:《船山學報》1915年9月,湖南師范年夜學出書社2009年版,第235頁。
[6]《中華平易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3輯,江蘇古籍出書社1991聚會場地年版,第2頁。
[7]《中華平易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3輯,江蘇古籍出書社1991年版,第5-6頁。
[8]《譚省長視祭圣廟》,長沙《至公報》1917年2月24日。
[9]《譚兼省長恭行祀孔》,長沙《至公報》1920年9月15日。
[10]《委員祀孔》,長沙《至公報》1919年10月21日。
[11]《趙省長今日親行祀孔》,長沙《至公報》1924年3月9日。
[12]《湖南省長公署訓令》,《湖南政報》1916年8月31日,湖南省檔案館躲,檔案號:22-1-811-27。
[13]《頒發祀孔束帛》,長沙《至公報》1921年3月14日。
[14]《中華平易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3輯,江蘇古籍出書社1991年版,第11頁。
[15]吳曉群:《儀式的史學解讀》,《經濟—社會史評論》,生涯·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5年版,第199頁。
[16]《祀孔典禮志盛》,長沙《至公報》1916年3月13日。
[17]《北京來電》,《湖南省當局政報》1916年9月,湖南省檔案館躲,檔案號:22-1-811-14。
[18]《府縣學宮觀禮記》,長沙《至公報》1923年3月26日。
[19]《府縣學宮觀禮記》,長沙《至公報》1923年3月26日。
[20]《府縣學宮觀禮記》,長沙《至公報》1923年3月26日。
[21]《府縣學宮觀禮記》,長沙《至公報》1923年3月26日。
[22]《長邑學宮觀禮記》,長沙《至公報》1919年10月3日。
[23]《堂哉皇哉之祀孔典禮》,長沙《至公報》1922年3月1日。
[24]《府縣學宮觀禮記》,長沙《至公報》1923年3月26日。
[25]張紹春:《中國近代社會風俗的新變化》,《倫理學研討》2012年第2期。
[26]《長沙學宮財產之近況》,長沙《至公報》1917年2月25日。
[27]《嗚呼,府學宮之祭品》,長沙《至公報》1918年5月24日。
[28]《長沙縣學宮結束誕祭》,長沙《至公報》1918年9月29日。
[29]《湖南省長公署咨總司令部文》,《湖南政報》1920年12月3日,湖南省檔案館躲,檔案號:22-1-820-153。
[30]《湖南省長共享空間公署指令》,《湖南政報》1920年10月12日,湖南省檔案館躲,檔案號:22-1-820-307。
[31]《省長保護圣廟之訓令》,長沙《至公報》1918年6月2日;《湖南省長公署咨總司令部文》,《湖南政報》1920年12月3日,湖南省檔案館躲,檔案號:22-1-820。
[32]《孔廟祀產發生爭潮》,長沙《至公報》1921年7月26日。
[33]《請保留麓山孔廟舞蹈場地祀產案》,長沙《至公報》1921年7月28日。
[34]《湖南省長公署委任令》,《湖南政報》1921年9月16日,湖南省檔案館躲,檔案號:22-1-825-347。
[35]《湖南省長公署訓令》,《湖南政報》1921年9月16日,湖南省檔案館躲,檔案號:22-1-825-350。
[36]《麓廟祀產清算之實行》,長沙《至公報》1921年10月20日。
[37]《岳麓官產斷歸工校治理》,長沙《至公報》1922年1月8日。
[38]《岳麓官產糾葛之結果》,長沙《至公報》1922年1月24日。
[39]《長沙學宮將改長沙師范》,長沙《至公報》1917年7月30日。
[40]《常德文廟附設圖書館》,長沙《至公報》1916年1月21日。
[41]《文廟與祭記》,長沙《至公報》1924年9月9日。
[42]《長郡學宮觀禮記》,長沙《至公報》1926年3月20日。
[43]參見尚絅:《孔夫子的操行之觀察》,長沙《至公報》1924年7月25日;尚絅:《孔夫子的操行之觀察(續)》,長沙《至公報》1924年7月26日。
[44]《堂哉皇哉之祀孔典禮》,長沙《至公報》1922年3月1日。
[45]《結束年齡祭孔典禮》,長沙《至公報》1927年2月26日。
[46]《處置長郡學宮祀產之兩電》,長沙《至公報》1927年1月13日。
[47]《處置長郡學宮祀產之兩電》,長沙《至公報》1927年1月13日。
[48]《結束年齡祭孔典禮》,長沙《至公報》1927年2月26日。
[49]《湖南平易近政、教導廳訓令第1800號》(1927年3月3日),湖南省檔案館躲,檔案號:22-1-767-18,22-1-767-19。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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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事。”




